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特殊时段和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平稳有序。近日,公司印发《关于加强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要求,节假日前
各单位要结合高风险作业及节日期间应急值守、“百日安全”行动期间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其他安全重点工作,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落实。
各单位要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对照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和各级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要求,开展一次节前全系统、各环节全覆盖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节日期间放假的单位,必须在节前完成检查问题整改工作。
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做好领导值班带班工作,确保安全管理与业务工作两不误。
《通知》要求,节假日期间
生产单位要加强高风险作业现场管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及井下高风险作业报备制度。
各矿井要加强各个生产系统的巡回检查,以及重点工程、关键环节、薄弱区段和“关键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督导,加大“三违”行为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各类违章违规行为。
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禁空岗、脱岗、漏岗、离岗行为。
要加强秋淋期间安全管理,储备足类足量的应急物资,保障防排水设施设备完好有效,节日期间各项安全处置措施应对得力。
各矿井要及时处置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报警信息,坚持逢报警必处置,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做到预警处置、核查反馈、闭环管理。
公司驻矿组要坚持24小时驻矿盯守,严格履行驻矿监督管理职责。
《通知》强调,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协调并安排好“双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履行各级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职工平安过节;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调度,实时掌握动态,做到心中有数;放假单位收假后要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大检查,临时停工的高风险作业恢复前要重新组织培训并进行复工验收,正常生产单位要安排好收假后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持续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