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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煤职改〔2023〕7 号)规定和工作安排,经个人申请、工作单位推荐、材料审核及评委会评审等程序,拟确定刘鹏虎等8人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屈俊宇等31人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李超等11人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现对上述同志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公司纪检部门或人力资源部联系。
联系电话:0913-6791154、0913-6791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