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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西安重装澄合煤矿机械有限公司设备维修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西安重装澄合煤矿机械有限公司设备维修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西安重装澄合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公式内容:《西安重装澄合煤矿机械有限公司设备维修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5年11月6日-2025年12月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18191527470
验收监测报告表-西安重装澄合煤矿机械有限公司设备维修中心建设项目.pdf
验收组意见--西安重装澄合煤矿机械有限公司设备维修中心建设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