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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MT/T 1040—2007《采煤机变频调速装置用YBVF系列行走电动机技术条件》,与 MT/T 1040—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电动机额定功率范围,增加了37kW、45 kW、60kW、65kW、125kW、150kW、200kW、250kW等级,删除了63kW等级(见3.2.4,2007年版3.2.4);

——增加了采煤机电动机使用在海拔超过1000m的温升限值修正要求(见4.2注);

——修改了电动机外壳防护性能等级要求(见4.20,2007年版4.21);

——将电动机额定频率修改为基准频率(见3.2.2,2007年版3.2.2);

——将“调速特性”改为“负载特性”(见4.19,2007年版4.3);

——将“堵转损耗”改为“输入功率”(见4.7,2007年版4.4.2);

——增加了电动机效率和功率因数的要求(见4.8);

——在温升要求中,增加了外壳的允许最高表面温度不超过150℃内容(见4.18.5);

——增加了电动机轴电压的要求(见4.17);

——增加了防爆结构要求(见4. 23.2);

——修改了部分试验方法,增加按GB/T 22670—2008的规定(见5.1、5.15、5.16,,2007年版5.1、5.14);

——修改了电动机转差率测定为直接引用GB/T 1032—2012的规定(见5.10,2007年版5.9);

——电动机的标志,增加“严禁带电打开”等警告牌(见7.1);

——增加了电动机铭牌内容中“质量”一项(见7.3 u));

——增加了电动机贮运中防止水道冻裂的要求(见7.6)。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宁夏西北骏马电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振坚、杨晓洲、阮文志、高志明、许森祥。

本标准于2007年10月第一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采煤机变频调速装置用

YBVF系列行走电动机

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煤机变频调速装置用YBVF系列行走电动机的型式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采煤机变频调速装置用YBVF系列行走电动机(以下简称电动机)。凡属本系列电动机所派生的其它电动机也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755-2008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T 997-2008 旋转电机结构型式、安装型式及接线盒位置的分类(IM代号)

GB/T 1032-2012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1993-1993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T  2423.4-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2-2010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 3836.3-2010 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T 4942.1-2006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代码)分级

GB 10068-2008 轴中心高为56mm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  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

GB/T 10069.1-2006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第1部分: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

GB/T 22670-2008 变频器供电三相笼型感应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22719.1-2008 交流低压电机散嵌绕组匝间绝缘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22719.2-2008 交流低压电机散嵌绕组匝间绝缘 第2部分:试验限值

AQ 1043-2007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3 型式和基本参数

3.1 型式

3.1.1 电动机应按GB 3836.2-2010规定制成隔爆型,其防爆标志应为Ex d I Mb。

3.1.2 电动机的冷却方式为外壳水冷式,应符合GB/T 1993—1993规定 的IC3W7 。

3.1.3 电动机的结构及安装型式应符合GB/T 997-2008的规定,为IMB5,IMB10,或者其它合适的安装型式。

3.2 基本参数

3.2.1 电动机的定额是以连续工作制(S1)为基准的定额。也允许用户和制造厂协议以其他工作制为基准确定定额,并规定相应的转速、负载和负载持续率等参数和试验方法。

3.2.2 电动机的基准频率为50Hz,额定电压为380V、660V、1140V。

注1:额定电压和基准频率是指电动机输出恒转矩和恒功率特性间的转折点相对应的电动机工作电压和频率。

注2:额定电压也允许按用户和制造厂的协议设计生产,例如420V,460V 等。

3.2.3 电动机的极数推荐为4极。

28-采煤机变频调速装置用YBVF系列行走电动机技术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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