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编制的。
本标准是对MT/T 626—1996《矿井均压防灭火技术规范》的修订,并代替MT/T 626—1996。本标准与MT/T 626—199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MT/T 421(见1996年版的第2章);
–––––修订了均压防灭火的定义(见3.1,1996年版的3.1);
–––––修订了采用均压防灭火技术的一般要求(见4.1、4.3,1996年版的4.1、4.3);
–––––修订了采用均压防灭火措施时相关规定要求(见4.2、4.4,1996年版的4.2、4.4);
–––––修订了均压方案主要内容(见5.2 ,1996年版的5.2);
–––––删除了主要通风机性能鉴定按MT/T 421的有关规定进行(见1996年版的6.2);
–––––修订了漏风通道检测按如下规定进行(见6.2,1996年版的6.3)
–––––增加了漏风量计算方法(见6.3);
–––––修订了采取相应的均压措施的条件(见7.6,1996年版的7.6);
–––––对标准的结构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行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科建煤炭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海珠、于斌、梁运涛、孟凡龙、张卫亮、王立兵、王寿全、曲宝、唐辉、蒋志刚、陈曦、杨俊民、李继民、贾宝山、张春华。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为:MT/T 626—1996。
矿井均压防灭火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均压防灭火技术的一般要求、均压方案、通风参数测定、调压和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有条件采用均压技术的矿井火灾防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T/T 440 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方法
MT/T 845 煤矿巷道用SF6示踪气体检测漏风技术规范
《煤矿安全规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矿井防灭火规范》(试行) 煤炭工业部 (1988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均压防灭火 air pressure balance for fire control;pressure balance for air control
降低采空区或采区进回风两侧的风压差,减少向采空区漏风,达到预防和熄灭火灾的措施。
3.2
漏风压差 differential pressure of air leakage
矿井漏风通道进、回风两端的风流压力差值。
3.3
调压风墙 air stopping for pressure balance
为达到均压目的而设置的隔墙。
3.4
调压风门 air door for pressure balance
为达到均压目的而设置的风门。
3.5
调压风筒 air dust for pressure balance
为达到均压目的而设置的风筒。
3.6
调压风机 fan for pressure balance
为达到均压目的而设置的各类矿用通风机。
3.7
调压风窗 air regulator for pressure balance
为达到均压目的而设置的风窗。
3.8
调压气室pressure balance chamber;pressure chamber
用于调节防火密闭墙内、外气体压力差而与其在外侧设置的专用隔墙间所形成的空间。
3.9
调压风道 air way for pressure balance
为达到均压目的而设置的通风巷道。
3.10
漏风通道 way of air leakage
矿井漏风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