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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至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执法四处处长薛宏达带领检查组成员来公司,就煤矿上级公司安全监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樊刚,副总经理胡鹏参加。

在公司调度第二会议室,胡鹏围绕公司概况、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存在问题、下一步安全重点工作向检查组做了详细汇报。检查组成员就具体问题向公司安全生产有关部门进行了详细了解。随后,检查组深入公司安全生产部室,通过查看各项安全生产基础资料,对公司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国家有关煤矿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情况等十个方面工作进行逐一检查,指出存在问题与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日,检查组组织召开意见反馈会。执法四处副处长王从冰通报了本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

就如何整改问题,使安全监察工作更加符合矿井发展要求,薛宏达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并认真宣贯双办《意见》和八条《硬措施》要求。二要在煤矿灾害治理上强化监管职责,优化治理方案,加大软硬件投入力度,确保煤矿灾害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三要夯实煤矿安全主体责任,压实工作职责,提升重大风险研判和管控能力,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和跟踪督办机制。四要积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员工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学习,分析事故原因,汲取深刻教训,确保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教训来对待,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樊刚表示,公司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结合上级要求和近期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对检查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和治理,从思想认识、机制完善、措施落实等方面下气力,扎扎实实、稳扎稳打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矿井安全高效发展。

公司安全生产各部室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以及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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