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澄合山阳煤矿有限公司矿山生态修复试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陕西澄合山阳煤矿有限公司矿山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委托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现向公众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
链接:陕西澄合山阳煤矿有限公司矿山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山阳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环评报告公示稿.pdf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可通过建设单位邮寄或公众到访的方式查阅纸质报告书。
建设单位:陕西澄合山阳煤矿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王村镇山阳村西
联系人:李小宁
电话:0913-227690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http://www.chkygs.com/html/ztbd/lsgd/elyb/dlfgshjzzgdgf/202111/41209.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